各位导师:
根据《浙江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现启动2021年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1. 3月20日前,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申报2021年招生资格。
2. 3月25日前,学院完成审核工作,并报学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汇总表》(附件1,电子表和纸质版)报研究生院。同时报送《自动取消导师资格名单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
3.研究生院复核后,公布2021年具有招生资格的硕导名单。
附件:1.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结果汇总表
2.自动取消导师资格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