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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科学技术研究院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9    作者:     来源:     点击:

浙江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文件

 

科研〔2021〕2号

 

 


   关于印发《科学技术研究院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现将《科学技术研究院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3月16日

 

 

 

科学技术研究院2021年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

围绕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111”发展战略,对标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重点指标,瞄准国家战略与浙江发展重大关键问题,构建多层次、具有承接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能力的科研平台体系,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库作用。以满足国家重大需求、服务行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战略为目标,以提高学术质量为出发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研平台条件建设为支撑,以重大项目组织策划为抓手,加快推动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咨询服务,推动学校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同时,积极推进科研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2021年科研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基础研究与高新技术

1.加强国家级项目组织、申报,提高申报质量

(1)重点组织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争取申报400项,力争立项90项,其中重点类项目4-6项,并在项目类别上有所拓展;完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辅导制度,拓展校内外资源,切实做好本校青年教师项目申报的辅导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2)积极谋划和参与“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建议及指南撰写工作,做好本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培育和组织申报工作。

(3)做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的申报工作,争取在国际科技合作类重点项目上再获突破。

(4)积极组织教师与高校、院所、企业等单位合作,参与申报各类国家级项目和课题。

2.深化省部级项目和科技创新人才的组织、申报工作

(1)重点组织好浙江省基础公益项目的申报,争取立项数较上年度有所增加,力争获得4-6项重点或杰青项目,并在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上有突破。

(2)做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面向浙江省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学科特色优势,加强与地方科技部门的沟通交流,大力推进产学研合作,重点抓好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力争承担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8-10项。

(3)做好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选拔和跟踪。

3.拓展其它渠道计划项目的组织和申报

(1)继续拓展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军委科技委、国防科工局等渠道项目的申请。

(2)继续拓展省委军融办、发改委、经信厅、卫健委、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林业局等渠道项目的申请。

(3)加强与企业联合申报国家、省市的科技计划项目。

4.其他工作

(1)大力推动内部学术交流,继续打造“前沿交叉学术沙龙”品牌平台,通过举办系列学术讲座和沙龙活动,切实浓郁科研氛围,不断提高教师发表学术论文、出版专著等科研成果的质量。

(2)充分发挥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引导作用,瞄准浙江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创新高地,培育一批前沿交叉研究成果和高层次创新人才。

(3)进一步规范项目中期检查和验收工作的流程,加强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简化审批手续,提高项目的执行效率和重视项目的绩效考核。

(二)社会服务

1.推进政产学研深度合作,拓宽科技服务领域和范围

(1)  深入研究学校学科、专业与地方产业契合度,谋篇布局,加强与地方政府(科技部门)的联系与交流,拓宽合作区域,搭建紧密结合的组织框架与合作体系,探索市校合作机制;共建技术转移分支机构,选派一批科技经纪人到各地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2)  加强与企业(特别是龙头骨干企业)合作与交流,发挥学校学科、人才优势,积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企业调研、洽谈,努力拓宽科技服务领域和范围;选派一批教师担任科技指导员或特派员常驻重点骨干企业开展科技服务工作。

(3)  组织精准的专项科技对接活动,重点在杭州、嘉兴、绍兴、金华、温州等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对接活动;融入做好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的创建、运营工作。

(4)  强化与研究生院、人事处、校友办等部门协同,形成合力,提升服务地方的能力和水平,在条件成熟地区建设高能级平台。

(5)  进一步走出去,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团队到“一带一路”沿线、长三角区域等省外地方开展产学研合作,建设合作平台,提升学校在区域和行业的影响力。

2.推进科技服务平台搭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1)推进建设浙江理工大学(杭州)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扩大专职技术转移队伍,促进学校的科技、人才、信息等资源与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结合,推动学校产学研工作向纵深发展。

(2)加强现有10个地方产业研究院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在成果转化、产业孵化、科技创新、人才引培、教育培训等方面做好服务。

(3)探索学院建设地方产业研究院新模式,鼓励每个理工类学院对口建设1个及以上研究院,积极推进文科学院参与地方产业研究院建设。

(4)依托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加强在龙港、常山、嵊州、永嘉、浦江、余杭等地谋划布局地方产业研究院,力争在本年度新建5个及以上地方产业研究院。

(5)与企业共建联合研究机构,联合申报县市级及以上的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或研究院,积极协助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联合企业申报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研发项目。

(6)加强与大型企业、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及校友企业的科技合作,联合申报县市级及以上的科技创新平台,尤其是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3. 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工作

(1)积极申报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2)加强现有19个技术转移分支机构和高校产学研联盟分中心的管理、指导和考核;力争新建5个及以上技术转移分支机构。

(3)通过合同制招聘方式,建立一支专职科技经纪人队伍,并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4)探索与科技中介机构开展合作,拓宽科技成果转化的途径,促进学校知识产权(发明专利等)的转移转化。力争专利转化350件。

(5)加强科技成果宣传推广工作。通过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技术转移公司网站及公众号,扩大学校技术推广覆盖面。

4.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工作

(1)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

(2)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协同发展规划处、人事处等部门完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各类考核评聘政策,推动学校知识产权提质增量。

(3)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协同图书馆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开展专利导航、布局、申请、保护、运营和管理等工作。力争发明专利申请750件以上。

5. 持续推进产教融合工作

(1)加快推进浙江理工大学“尚+”院士大楼项目落地。

(2)争取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

(3)及时做好时尚产业产教融合经验总结和对外宣传工作,做好时尚产业产教融合联盟日常工作。

(三)人文社科

1.提质增量,细化国家级项目组织申报和评审跟踪工作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乘势而为。聚焦艺术设计、经济管理、红色文化等优势特色领域,提早谋划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争取入围2-3个选题;推进艺设、经管、艺设、马院等学院与校内外协同,促进申请数量达到3-5项,力争获得国家级重大项目1-2项。

(2)国家社科基金常规项目克难而上。力争常规项目立项16-18项,单列学科项目立项3-5;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3-5;申报国家艺术基金项目5-10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2-3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2-3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2-3项。

2.稳中有升,扎实做好省部级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1)重点做好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规划基金、青年基金、专项项目、后期资助项目等各批次项目的申报、立项,争取立项15项。

(2)做好浙江省社科规划办各批次项目、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和省规划办各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的申报工作,立项数达到30项。

(3)组织好浙江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等的申报工作,争取立项数达到10项。

3.拓展渠道,做好各类其他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

(1)组织好省社科联、省教育厅、杭州市规划办、杭州市科技局软科学、省人力社保厅、省民政厅、省旅游局、省科协软科学等厅局级项目,以及各省级学会课题、杭州市相关部门所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2)及时关注发改、经信、科技、教育等部门网站,做好十四五规划、长三角课题等申报工作,广泛发动教师服务政府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4.持续深入实施《浙江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

(1)完善《浙江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相关管理办法,谋划好十四五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规划。

(2)开展2020年度繁荣计划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对2019年度立项项目进行中期绩效评估,提高繁荣计划经费执行率。

5.探索建立高水平科研成果产出长效机制

(1)持续举办人文社科论文写作与发表培训班,邀请国内外知名期刊编辑来校交流讲座。

(2)做好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智库专刊、浙江省委政研室、浙江省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浙江省科技厅软科学通报等渠道的专家建议报送工作,在前期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内参辅导方式,提升批示/采纳的层次和水平。

6. 基地建设

(1)大力加强校内各人文社科科研平台的建设工作,“优化布局、重点突出、动态管理”的原则,探索校级研究机构的培育路径及学科交叉联动机制。

(2)以学校学科建设为指引,做好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的建设、评估和验收工作。

(3)推动文科学院做好科研平台的申报工作,重点做好教育部文科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的培育工作;推动 “浙江省生态文明研究院”转型浙江省新型智库、“印度研究中心”争取入选教育部一带一路区域和国别研究中心、 “国际丝绸与丝绸之路研究中心”对标浙江省新型智库,筹建具有我校特色的、高水平文化传承类研究平台。

7. 积极争取国家级、省部级和社会力量人文社科奖励

(1)重点做好2021年度国家级、省部级人文社科奖跟踪工作;通过学院推荐和前期科研成果数据分析为基础,从项目、专著、论文、批示等多个维度评估,提前培育有望冲击国家级、省部级人文社科奖的优质苗子。

(2)做好霍英东基金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孙冶方研究基金会、吴玉章研究基金会、陶行知研究基金会、钱端生基金会等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四)军民融合与军工保密工作

(1)抢抓军民融合发展机遇,切实找准切入点,做好军民融合以及军工类科研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争取获得6项军工科研项目。

(2)提升优势学科服务国家军民融合战略的能力,在现有军工科研方向的基础上,开拓材料、服装、纺织等具有优势学科的学院参与国防军工科研和开展军民两用技术研究,积极开拓国防军工项目申报渠道。

(3)规范在研涉密项目的保密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军工科研项目管理流程。

(4)严格涉密信息设备及相关涉密外设、自动化设备的管理,做好涉密载体使用登记等相关日常工作。

(5)做好本部门涉密人员保密教育工作,切实增强本部门涉密人员保密意识。

(五)基地建设与成果奖励

1.抓申报,抓管理,既要做好培育,也要注重建设

(1)做好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实验室、浙江省技术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国际科技合作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等高级别科研基地的申报工作。

(2)加强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等平台申报和建设,推动科研平台数量和质量实现稳定增长;重点做好国际合作载体的申报工作。

(3)加强校内科研机构的建设工作,适时启动新一批校级研究机构的遴选工作,有选择性的建立和培育校级国际合作基地。优化资源整合,推动校级机构申报更高级别的平台。

(4)扎实开展平台建设,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做好各类科研基地建设运行和总结评估工作,加快完善机构运行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多学科交叉优势,进一步聚焦国家重大、重点领域,真正做到为学科服务,为人才培养服务。

2.抓奖项,抓成果,既要寻求突破,也要扩大影响。

(1)持续深入地做好国家科技奖申报培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育有望冲击国家科技奖的优质苗子,重点支持有长期积累、创新性强的重大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处于国际学术前沿、原创性突出的高水平基础研究。

(2)重点做好浙江省科技奖、教育部科技奖的申报和跟踪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学院和学科团队在科研成果申报中的主体性,组织开展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及培育工作。同时做好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等社会力量科技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3)注重科研协同和标志性成果产出。聚焦国家、省和地区发展战略,坚持问题导向,面向市场需求,通过整合优势,突破学科壁垒,推动院系之间、学科之间、教师之间的深度合作,产出标志性成果,提升学校科研的核心竞争力。

(六)制度建设与综合管理

1.开展科研大讨论

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在迈向研究型大学征程之中,计划开展全校性科研大讨论。站在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目标、定位、战略上,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充分激发广大师生创新原动力,研究高质量发展举措,通过校内外实地调研、政策文件学习、座谈交流、专家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科研工作者、各学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分阶段、分层次开展科研工作大讨论。

以大讨论形成大共识,着力通过理念意识、生态氛围、评价体系、渠道方法等方面的研讨,推进学校科研工作的高质量高水平发展。

2.完善科研管理体制机制

(1)以学校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积极谋划学校十四五科研工作规划,持续完善科研业绩量化标准,建立以质量、贡献为主导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围绕上级部门的“放管服”系列改革举措,加快构建学校“更有活力、更高效率、更加规范”的科研管理体制。

(2)加强科研管理政策的调研和分析,梳理和完善现行科研管理政策,做好《浙江理工大学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理工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浙江理工大学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理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浙江理工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浙江理工大学地方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浙江理工大学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浙江理工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浙江理工大学技术转移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

3.综合管理

(1)做好校学术委员会日常事务。

(2)做好校学术道德委员会日常事务。

(3)加强校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联合会的管理工作,进一步做好校科协与省科协和中国科协的联络工作,做好校社科联与省社科联的对接工作。

(4)加强科研外派人员的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派得出、挂得住、见成效、可持续”的挂职长效机制。

(5)做好新版科研管理系统的招标采购与系统开发工作。

(6)探索建立科研管理队伍的长效学习机制,提升科研服务和管理能力,做好各学院科研负责人和科研秘书的业务培训工作,努力打造出一支工作效率高、创新能力强的科研管理服务队伍。

(7)加强科研工作的对外宣传,强化前沿科技成果的宣传报道,强化科研简报、成果要报的报送工作。

(8)加强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的监督,进一步推进科研信息公开。

(9)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提升科研管理效能,努力提升科研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师生满意度。

  

 

                                                      

科学技术处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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