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研究生、全体研究生导师:
为维护我校暑期留校研究生正常的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暑期留校研究生教育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期留校研究生可按需登记备案
因开展学习、科研、实习、社会实践、学科竞赛等需要,暑期有留校意向的研究生,可按需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登录网站http://xgxt.zstu.edu.cn(或访问微信-“浙江理工大学企业号”-浙理数字学工),在"假期服务"-“假期留校服务”,填写相关资料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方可留校(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附件3)。
二、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
1.暑期留校研究生须自觉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认真学习校纪校规和暑期留校有关管理规定,签订《2023年暑假留校研究生安全自律承诺书》(附件4),自觉配合并服从学院和学校对暑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暑期留校研究生原则上要求不得单独入住一间寝室,学院务必做好合并住宿的引导和安排。留校学生及时做好每日归寝晚签到工作,如实报送个人信息。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身体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院辅导员和留校负责人报告。
2.暑期离校回家的研究生,须向学院办理离校的登记备案手续,并在所住公寓楼管理员处登记备案。暑期离校回家的,原则上中途不予再返校。因特殊原因确需中途返校的,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报告并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入住公寓前须到学生公寓管理科办理登记手续。未按时归寝签到、未经学院审批夜不归宿的研究生,经核实可取消暑期留校住宿资格。
3.压实责任,切实做好暑期留校研究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研工部统筹落实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沟通有关事宜。各学院应履行本学院暑期留校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暑期留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落实值班制度,明确责任人,对导师和研究生加强科研实践安全教育。导师是研究生培养和教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好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责任,妥善安排暑期留校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教育,杜绝研究生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防范化解安全隐患。
三、其他方面有关事项
1、严格执行每日一报制。每晚21:00前主动配合班级负责人完成点到工作,各班负责人每晚21:30前将本班留校情况报送学院留校总负责人。
2、暑假留校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如提前离校必须向导师、班长、辅导员报告。
3、严格遵守寝室、实验室规章制度。留校期间发现使用违禁电器等违纪违法行为一律从重处分,处分文件放入本人档案。
四、其他
1、线上申请请于2023年6月19日前完成,并告知导师审批。系统关闭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
2、相关联系方式:学校总值班室:86843117;校园治安报警:86843110;生活区治安报警:86916110;生活区消防报警:86916119;公寓报修平台:86843985;网络报修:8684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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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4日